根据官网APP消息,香港虚拟询总5月26日,资产香港财库局及香港证监会公布关于规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的意见议咨立法建议咨询总结。该提案在咨询期间获得市场的及资结普遍支持。新发牌制度遵循“相同业务、产管相同风险、理服相同规则”的牌立原则,适用范围将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的法建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保持一致。
目前,香港虚拟询总香港财库局及香港证监会正着手制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下的资产新制度,计划于2026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意见议咨结合拟议的及资结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发牌制度,这些新规将提升香港数字资产市场的产管参与度,并在证监会“ASPIRe”路线图下构建安全的理服生态圈。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此次咨询总结标志着我们完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牌立关键一步,奠定生态圈长远发展的基础。广泛的市场支持凸显了建立健全监管的必要性。新制度与传统金融标准接轨,不仅保障投资者权益,更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先生指出:“去年六月发布的《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明确了我们在加强风险管理与投资者保护的同时,促进负责任金融创新,并实现香港成为全球领先数字资产中心的目标。此次拟议的监管制度将作为拓展香港数字资产法律框架的重要环节,与现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相辅相成,形成与传统金融同样可信赖、可持续的体系,引领我们实现《政策宣言2.0》设定的愿景。”
香港证监会强烈鼓励当前或有意从事虚拟资产提供意见或管理的服务提供者尽早与证监会联系,以便在申请前进行深入讨论。这将帮助业界更好地理解拟议制度,提高发牌程序的效率,并确保合规性。